ST萃華5月6日公告,因公司未按規定披露定期報告,收到中國證監會《立案告知書》。此前公司已于2月9日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被立案,相關事項尚在調查中。
觀點網訊:5月6日,沈陽萃華金銀珠寶股份有限公司發布公告稱,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因公司未按規定披露定期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
信息顯示,ST萃華原定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2025年年度報告和2026年第一季度報告,但因定期報告涉及的部分信息需要進一步核實、補充完善,公司未能完成2025年年報的編制工作,無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上述定期報告,公司股票已于5月6日開市起停牌。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相關規定,若公司在停牌後兩個月内仍未披露,将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公告顯示,公司表示将積極配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調查工作,並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監管要求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此前公司于2026年2月9日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已被立案,相關事項尚在調查中,對經營業績影響存在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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