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5-06 18:56
南京銀行收到江蘇金融監管局批復,核準印建軍擔任公司業務總監,任期自核準之日起至第十屆董事會任期屆滿。
觀點網訊:5月6日,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發布公告稱,近日收到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江蘇監管局下發的《江蘇金融監管局關于印建軍南京銀行業務總監任職資格的批復》(蘇金復〔2026〕125号),核準印建軍擔任公司業務總監的任職資格。
印建軍的業務總監任期自監管核準之日起生效,至第十屆董事會任期屆滿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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