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海外發展與中海物業訂立新服務框架協議及新物業管理公用服務費協議,有效期均為2026年7月1日至2029年6月30日,為期三年。相關交易構成持續關連交易,須遵守服務及費用上限。
觀點網訊:4月29日,中國海外發展有限公司公告,與中海物業集團有限公司訂立新服務框架協議及新物業管理公用服務費協議。
根據公告内容,由于現有服務框架協議将于2026年6月30日屆滿,中國海外發展與中海物業于2026年4月29日訂立新服務框架協議,有效期為2026年7月1日至2029年6月30日,為期三年。新協議執行期間,中國海外發展将繼續邀請中海物業參與競争投標提供相關服務,且協議須遵守服務上限。
同日,雙方亦訂立新物業管理公用服務費協議,有效期同樣為2026年7月1日至2029年6月30日。根據公告内容,中海物業集團将繼續代表租戶及公共區域擁有人,向中國海外發展匯總支付公用服務費,且須遵守公用服務費上限。
公告指出,中海集團分别持有中國海外發展約56.10%及中海物業約61.24%的已發行股本,中海物業集團成員為中國海外發展的關連人士。因此,上述兩項新協議下的交易均構成中國海外發展的持續關連交易。相關交易對應的适用百分比率超過0.1%但低于5%,須遵守上市規則第十四A章的年度審閱、申報及公告規定,並獲豁免獨立股東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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