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6年4月1日起,全國海關正式推廣跨境電商零售出口商品跨關區退貨模式,允許企業靈活選擇任一海關口岸辦理退運進境手續,有效解決傳統退貨模式的痛點。
觀點網訊:4月1日起,全國海關正式推廣跨境電商零售出口商品跨關區退貨模式,標志着跨境電商出口退貨流程迎來重大優化。
據此前公布,該模式适用于海關監管代碼為“9610”的跨境電商零售出口商品。在海外發生退貨時,企業不再受限于必須退回原出口海關的規定,可靈活選擇全國範圍内任一海關口岸辦理退運進境手續,退回商品僅允許進入開展相關業務的海關監管作業場所或場地。
此次政策調整旨在進一步促進跨境電商出口發展。根據規定,開展相關業務的企業需具備獨立的作業功能區,並确保生産作業繫統數據向海關開放或實現對接,以保障監管的高效與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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