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稅收違法行為檢舉管理辦法》第十七條規定,因為本次舉報是對已經查結的同一檢舉事項再次檢舉,且沒有提供新的有效線索,我局依法不予受理。
觀點網訊:3月31日,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表示,我局收到關于鞠某某涉稅事項的實名舉報。
自2025年9月起,我局多次收到類似舉報線索,經認真核查,未發現舉報所反映的涉稅問題,並已向舉報方反饋了調查結果。
根據《稅收違法行為檢舉管理辦法》第十七條規定,因為本次舉報是對已經查結的同一檢舉事項再次檢舉,且沒有提供新的有效線索,我局依法不予受理。
稅務部門将持續加強稅收監管,一體推進查處違法、優化執法、促進守法、保護合法,努力營造法治公平的稅收環境和誠信納稅的稅收生态。感謝社會各界對稅收工作的關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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