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發布關于進一步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争法》的通知,明确持續加大對仿冒混淆、虛假宣傳、侵犯商業秘密等常見不正當競争行為的打擊力度。
觀點網訊:3月30日,市場監管總局發布關于進一步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争法》的通知,明确制止典型不正當競争行為,持續加大對仿冒混淆、虛假宣傳、侵犯商業秘密、不正當有獎銷售等常見、高發不正當競争行為的打擊力度。
根據公開資料整理,該通知要求适應高質量發展和新質生産力發展要求,正确把握擅自将他人商品名稱等設置為搜索關鍵詞、虛假交易、虛假評價等規定的構成要件,合理界定混淆行為幫助者、違法商品銷售者的法律責任,既不泛化保護範圍,也不放縱違法行為。
通知同時強調,要把握"行賄受賄一起查"的原則和精神,落實商業賄賂條款中新增的對受賄方的規制規定,注重甄别實踐中回扣、傭金、手續費等不同名稱和存在形式,處理好與其他相關法律的關繫,促進形成公平競争的市場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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