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正從即日起可以實施集中,該案涉及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之外的其他事項,依據相關法律辦理。
觀點網訊:3月29日,新大正物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發布關于收到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不實施進一步審查決定書》的公告。
根據公告,新大正于近日收到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出具的《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不實施進一步審查決定書》(反執二審查決定〔2026〕177号)。
審查決定書顯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第三十條規定,經初步審查,現決定,對新大正物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收購嘉信立恒設施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股權案不實施進一步審查。新大正從即日起可以實施集中,該案涉及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之外的其他事項,依據相關法律辦理。
新大正表示,本次交易尚需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審核並取得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同意注冊的批復,能否通過上述審核或取得注冊批復以及取得一繫列批準的時間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據本次交易的進展情況,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要求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及時關注公司後續公告並注意投資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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