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風股份5.02億元貨款及逾期付款損失訴訟案進入最高人民法院再審階段,再審申請人陳峰請求調減連帶清償責任金額,案件對公司損益影響暫無法确定。
觀點網訊:3月27日,東風汽車股份有限公司發布關于訴訟案件進展公告。
根據公告内容,本案尚處于最高人民法院再審階段,對公司本期利潤及期後利潤的影響将視最終判決結果和執行情況而定。
據悉,該訴訟案源于2021年10月合同糾紛,東風股份因合同糾紛向襄陽中院提交了起訴狀,對杭州巴頓時空新能源汽車銷售有限公司、時空電動汽車股份有限公司、襄陽樂途電動汽車有限公司、陳峰、大連滴時新能源汽車服務有限公司五名被告提起民事訴訟,涉案金額為5.02億元貨款及逾期付款損失。案件歷經一審判決、二審判決後,因被執行人未履行義務,東風股份向襄陽中院申請強制執行,案号為(2024)鄂06執162号。
再審申請人陳峰因不服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決書》【(2023)鄂民終370号】,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再審,請求調減連帶清償的貨款及資金占用費金額,改判訴訟費用承擔方。最高人民法院已裁定再審,並于近日開庭審理了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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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校:楊曉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