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27 17:27
海港企業宣派的2019年第二次中期股息每股15港仙,若于2026年4月27日仍未領取将被沒收。
觀點網訊:3月27日,海港企業有限公司發布公告,根據公司組織章程細則第160條規定,宣派後六年仍未有人領取的股息可由董事會沒收並歸公司所有。
該公司于2020年2月28日宣派每股15港仙的2019年第二次中期股息。若在2026年4月27日仍然無人領取,該筆股息将被沒收並歸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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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校:楊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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