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辦、國辦3月25日發布《關于加快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的意見》,明确建立覆蓋全民、統籌城鄉、公平統一、安全規範、可持續的長期護理保險制度。
觀點網訊:3月25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加快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的意見》,明确将加快建立适應我國基本國情,覆蓋全民、統籌城鄉、公平統一、安全規範、可持續的長期護理保險制度。
其中《意見》提出,規範待遇享受。基金主要用于支付符合規定的長期護理服務機構和人員提供長期護理基本服務所發生的費用,原則上不直接向失能人員發放現金。國家層面統一制定長期護理保險服務項目目錄,明确項目内涵和服務要求,此前開展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的城市根據國家層面統一服務項目要求逐步規範。根據人口形勢變化和制度發展,研究探索将長期護理相關智能化服務和支持性輔助器具等納入支付範圍。探索建立繳費時長和待遇水平相挂鈎的連續參保激勵機制,對連續參保的按規定适當提高支付比例。除新生兒等特殊群體外,對未在長期護理保險制度啟動時初次參保,以及中斷繳費後再次參保的情形,制定待遇享受等待期、階段性調低待遇水平等約束性措施。探索建立參保誠信機制。
做好政策銜接。做好長期護理保險與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老年人補貼以及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等政策的銜接。對機構床位費、膳食費等非護理服務費用以及應由醫療保險支付的醫療費用,基金不予支付。領取工傷保險生活護理費的參保人員,不重復享受長期護理保險相關服務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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