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門聯合公布金融法草案 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觀點網

2026-03-20 17:31

  • 2026年3月20日,司法部等五部門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金融法(草案)》,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截止時間為4月19日。

    觀點網訊:3月20日,司法部、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監管總局、中國證監會、國家外匯局聯合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金融法(草案)》,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26年4月19日。

    據介紹,金融法是我國金融領域第一部管總的基礎性法律,草案共11章95條,将為加快建設金融強國提供堅實法治保障。

    草案内容涵蓋明确金融工作總體要求、建設現代中央銀行制度、規範金融機構行為、全面加強金融監管、健全風險處置機制等多個方面,把黨中央對金融工作的決策部署轉化為法律規範。

    草案主要規定了以下内容:一是明确金融工作方向性總體性要求。強調堅持和加強黨中央對金融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确立建設金融強國、有力支撐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立法目的。鮮明體現“中國特色金融發展之路”“中國特色現代金融體繫”等要求。

    二是建設現代中央銀行制度。圍繞推動建設現代中央銀行制度,進一步明确中央銀行職能定位,不斷完善科學穩健的貨币政策體繫,積極推動構建宏觀審慎管理體繫,維護人民币币值穩定和金融穩定。

    三是規範金融機構行為活動。對金融機構準入、經營、退出實施全周期管理。明确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設立、重大事項變更須經批準。

    四是提升金融産品和服務規範性。圍繞推動建設多樣化專業性的金融産品和服務體繫,強化合規性管理,滿足實體經濟和人民群衆多層次多樣化金融服務需求,嚴厲打擊财務造假等行為。

    五是優化金融市場體繫功能。明确金融市場基本功能、交易原則,健全金融市場穩定機制。建立健全金融基礎設施運營主體風險管理制度,強化金融基礎設施履約保障。

    六是全面加強金融監管。明确金融各領域監管職責和央地監管分工,並建立兜底監管機制,實現監管全覆蓋。完善金融消費者、投資者權益保護體制機制。同時,對監管協同、履職保障和追責問責提出明确要求。

    七是健全金融風險處置機制。堅持市場化法治化風險處置原則,着力完善金融風險處置機制,牢牢守住不發生繫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

    八是統籌金融高質量發展和安全。堅持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着力提高金融資源配置效率,切實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推進金融領域信用體繫建設,健全反洗錢監管制度,提高金融安全保障能力。

    九是強化法律責任。加大對金融領域違法違規行為的懲處力度,提高違法成本,進一步加強制度約束。

    免責聲明:本文内容與數據由觀點根據公開信息整理,不構成投資建議,使用前請核實。

    審校:



    相關話題讨論



    你可能感興趣的話題

    資本金融

    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