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調整高層次人才購房補貼 實行分類分檔支持政策(全文)

觀點網

2026-03-20 17:13

  • 濟南3月18日發布購房補貼調整通告,對高層次人才及青年人才實行分檔補貼,重點向“專精特新”民營企業引進人才傾斜。

    觀點網訊:據濟南發布3月20日消息,濟南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于3月18日發布《關于濟南市高層次人才購房補貼調整情況的通告》,優化調整高層次人才購房補貼政策。

    此次調整針對不同類别人才設置分檔補貼標準:A類人才實行“一人一策、一事一議”;B、C、D類人才分别可獲最高100萬元、70萬元、40萬元購房補貼。

    同時,政策重點支持“專精特新”民營企業引才,畢業5年内到該類企業工作的博士、碩士,購房補貼分别提至25萬元、15萬元;新增畢業5—10年的博士、碩士補貼,標準為10萬元、7萬元,若補貼超購房金額25%則按後者發放。

    以下為《關于濟南市高層次人才購房補貼調整情況的通告》全文:

    優化人才發展環境,支持人才來濟在濟發展,近期濟南出台人才政策“雙30條”(2026版),對高層次人才購房補貼政策進行了優化調整。為更好保障人才權益,推動人才政策應知盡知、應享盡享,現将新版政策及相關常見問題通告如下。

    一、申報範圍及條件

    (一)經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認定的A、B、C、D類人才,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申請人在濟南行政區域内企業就職;

    2.申請家庭(含申請人、配偶及未滿18周歲子女,下同)在濟購買首套商品住房,且購房時間在首次取得人才認定後的5年内;

    3.申請人在首次取得認定後5年内提出申請,且至申請之日申請家庭在濟無其他住房登記信息和住房交易記錄。

    (二)畢業5年内的全日制博士、碩士研究生人才,包括:駐濟企業新引進的畢業5年内的博士、碩士研究生;駐濟高校、醫療機構新引進的全球TOP150高校畢業博士研究生;駐濟科研院所、市屬及各區縣(含代管鎮、街道的功能區管理機構,下同)事業單位全職就業的博士研究生。上述人才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在駐濟企事業單位全職就業,企業申請人與企業簽訂3年(含)以上勞動合同,事業單位申請人與事業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或具有組織部門下達的任命文件,至申請之日已在濟連續繳納職工養老保險滿6個月且處于在繳狀态;

    2.申請人畢業後5年内在濟購買家庭首套住房並提出申請,且至申請之日申請家庭在濟無其他住房登記信息和住房交易記錄。

    (三)畢業5—10年的全日制博士、碩士研究生人才,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本通告發布之日後(含當月),人才在我市首次就業(申請人在繳納養老保險首月前的24個月内無在濟繳納職工養老保險記錄),且就業單位為“專精特新”民營企業,由該單位在我市為其繳納職工養老保險;

    2.申請人與企業簽訂3年(含)以上勞動合同,至申請之日已由申請企業連續繳納職工養老保險滿12個月且處于在繳狀态;

    3.申請人在企業就職後購買家庭在濟首套住房,且購房及申請時間在畢業後5—10年内,至申請之日申請家庭在濟無其他住房登記信息和住房交易記錄。

    本通告所稱企業,是指濟南行政區域内依法注冊的各類企業(含經省科技廳備案的新型研發機構)及其他經濟和社會組織。

    二、支持政策

    (一)A類人才實行“一人一策、一事一議”;B類人才購房補貼標準為購房金額(以購房網簽備案金額為準,下同)的50%,最高100萬元;C類人才購房補貼標準為購房金額的50%,最高70萬元;D類人才購房補貼標準為購房金額的50%,最高40萬元。

    (二)符合條件的全日制博士、碩士研究生購房補貼標準分别為:引進的畢業5年内的博士15萬元、碩士10萬元(其中,“專精特新”民營企業引進的畢業5年内的博士25萬元、碩士15萬元);“專精特新”民營企業引進的畢業5—10年内的博士10萬元、碩士7萬元。若上述補貼標準高于人才實際購房金額的25%,按實際購房金額的25%發放。

    三、申報程序及材料

    (一)單位注冊。用人單位通過濟南人才網購房補貼繫統注冊單位賬号,注冊後為符合條件的申請人開通個人申報賬号和權限。

    單位注冊賬号時,需在線填報單位基本信息,並上傳以下材料:委托書、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等原件掃描件。

    (二)個人申報。申請人通過單位分配的賬号登錄信息繫統,在線填報個人及家庭成員姓名、身份證号,並授權查詢相關信息後,繫統聯網調取婚姻、人才類别、學歷學位、社保繳納、購房網簽備案等信息,提交至用人單位。繫統自動調取信息不成功的,申請人可根據提示上傳證明材料(原件掃描件或照片)。

    其中,國(境)外院校畢業生須通過繫統上傳教育部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原件掃描件或照片。

    (三)聯網審核。用人單位對申請材料确認後,提交至單位注冊地區縣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審核。區縣住房城鄉建設部門通過繫統自動比對信息的方式,對申請家庭的婚姻、人才類别、學歷學位、社保繳納、購房網簽備案等信息進行查驗。申請家庭的房産信息及自動比對不成功的信息進行人工核查,期限為10個工作日。在購房補貼核發過程中,發現申報材料存在疑似套取補貼等異常情形的,區縣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可會同相關部門進一步調查核實,不受10個工作日審核期限限制;經核實排除異常情形後,可繼續按程序推進核發工作。

    (四)公示及發放。每月初,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通過繫統匯總上月審核通過的人員名單,並在濟南人才網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後,補貼資金發放至申請人社會保障卡金融賬戶。

    四、注意事項

    1.申請人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購房時間以網簽備案時間為準,購買存量住房購房時間以取得不動産權證時間為準。

    2.申請人未婚的,産權應為申請人單獨所有;申請人已婚且夫妻雙方均申請補貼的,産權應為夫妻雙方共有;申請人已婚且只有一方申請的,産權應為申請人單獨所有或夫妻雙方共有。産權歸屬以不動産權證載明的權利人信息或網簽備案信息為準。

    3.夫妻雙方均符合申請條件的,可分别申請,經核準後可分别享受對應標準的補貼。

    4.人才購房補貼領取後,購房合同網簽備案原則上不得撤銷或變更,因特殊情形需要撤銷或變更的,應先行退回已領取的購房補貼,再由相關部門辦理。

    5.人才購房補貼只可享受1次,對于人才分類認定調整進階、就業單位變更為“專精特新”民營企業、政策調整提高同層次人才補貼標準等情形,已享受或正在享受購房補貼的(含已領取、已公示、已審核、已申請未審核,及政策過渡期内按原政策條件申請審核的)不補差額。“專精特新”民營企業引進畢業5年内的博士、碩士研究生,在濟南人才政策“雙30條”(2026版)印發之日(2026年2月13日)後且在本通告發布前提出申請的,如符合新政策申請條件,可在過渡期内撤回,並根據實際情況重新申請。

    6.夫妻雙方已享受或正在享受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根據相關政策核發的租賃住房補貼的,可申請購房補貼,但需扣減已享受金額,同時終止發放未領取的租賃住房補貼。已享受人社部門核發的博士後留濟補貼的,可申請購房補貼,但需扣減已享受金額,同時終止發放未領取的博士後留濟補貼。

    五、政策銜接

    本通告發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含)為政策過渡期,過渡期内符合原政策條件的以下人才可按原政策購房補貼申請條件提出申請:

    1.駐濟高校、醫療機構引進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根據原政策,其中駐濟高校引進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需畢業于全球TOP200高校),不符合新政策全球TOP150畢業院校要求的;

    2.駐濟企業引進的全日制博士、碩士研究生,不符合新政策社保連續繳納滿6個月要求的;

    3.D類及以上高層次人才或全日制博士、碩士研究生,已按原政策規定時間完成購房,尚未及時申請的。

    上述人才在過渡期内提出申請後,區縣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應于過渡期結束後10個工作日内完成審核,符合條件的予以發放。補貼發放標準按照博士15萬元、碩士10萬元執行,若補貼標準高于人才實際購房金額的25%,按實際購房金額的25%發放。未在過渡期内提出申請,或過渡期内提出申請後未在規定時間内完成申請材料補正的,逾期不再受理。時間節點以購房補貼業務繫統記錄時間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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