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管總局機構恢復與處置司原一級巡視員劉炜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觀點網

2026-03-13 17:10

  • 日前,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批準,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紀檢監察組、湖北省襄陽市監委對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機構恢復與處置司原一級巡視員劉炜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觀點網訊:3月13日,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紀檢監察組、湖北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批準,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紀檢監察組、湖北省襄陽市監委對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機構恢復與處置司原一級巡視員劉炜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劉炜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違反組織紀律,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人事利益;違反廉潔紀律,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的錢款,将應由本人支付的費用由他人支付。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銀行貸款、股份轉讓、承攬清算審計業務、職工錄用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财物。

    劉炜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黨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劉炜開除黨籍處分;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紀檢監察組研究,決定給予劉炜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經湖北省襄陽市監委研究,決定将劉炜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免責聲明:本文内容與數據由觀點根據公開信息整理,不構成投資建議,使用前請核實。

    審校:



    相關話題讨論



    你可能感興趣的話題

    資本金融

    政策

    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