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根據《借款條例》向立法會提交決議案預告,将基建及可持續債券合共借款上限由5000億港元提高至9000億港元,以支持北部都會區及其他工務工程建設。
觀點網訊:3月11日,香港政府根據《借款條例》向立法會作出提交決議案的預告,把基本工程儲備基金下“基礎建設債券計劃”(基建債計劃)及“政府可持續債券計劃”(可持續債券計劃)的合共借款上限由5,000億港元提高至9,000億港元。
财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表示:“因應政府加快推進北部都會區(北都)建設和其他與經濟民生相關的工務工程,政府需要提高借款上限至9,000億港元,以擴大為工務工程項目提供融資的能力。政府在二○二五至二六年度的基本工程開支預算約為1,250億港元,二○二五年《施政報告》宣布将額外預留300億港元在未來兩至三年加大工務工程項目開支,以持續推動經濟發展及支持本地建造業。二○二六至二七年度基本工程開支預計約為1,280億港元,並預計将在二○二七至二八年度至二○三○至三一年度期間維持在相若水平。”
許正宇強調:“發行政府債券是公共财政管理工具之一。環顧全球,通過發債支持基建發展是國際普遍做法。工務工程項目屬長遠投資,尤其是北都的項目。因此,政府有需要發行更多較長期的債券,讓現金流年期與工務工程項目的資金需要更匹配。提高借款上限並增發更多較長年期的債券,能增加發行債券淨所得。在二○二六至二七年度至二○三○至三一年度期間,政府計劃每年發行約1,600億港元至2,200億港元的債券,政府債務與本地生産總值的比率将由百分之十四點四升至百分之十九點九,遠低于大部分先進經濟體,屬于非常穩健的水平。我們希望新的借款上限可盡快生效。”
可持續債券計劃(前稱政府綠色債券計劃)在二○一八年成立,目的是推動市場發展及進一步鞏固香港作為綠色金融樞紐的地位。基建債計劃在二○二四年成立,以管理大型基建的現金流需要及讓項目早日落成。在二○二四年五月,立法會通過動議成立基建債計劃及将綠債計劃的範圍擴大至可持續項目,並重新命名為可持續債券計劃,而有關合共借款上限則從2,000億港元提高至5,000億港元。在二零二六至二七年度《财政預算案》中,政府進一步宣布将兩項計劃的合共借款上限提升至9,000億港元,以擴大為工務工程項目提供融資的能力。兩個計劃均由财政司司長擔任主席的督導委員會負責督導。
視乎立法程序,政府将于四月一日在立法會動議有關決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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