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萬達商業管理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及延吉萬達廣場投資有限公司被長春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列為被執行人,執行標的3930萬余元。
觀點網訊:天眼查法律訴訟信息顯示,近日,大連萬達商業管理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延吉萬達廣場投資有限公司被執行3930萬余元,執行法院為長春市朝陽區人民法院。
信息顯示,大連萬達商業管理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9月,法定代表人為張春遠,注冊資本約271.6億元,經營範圍包括商業綜合體管理服務、非居住房地産租賃、物業管理等。股東信息顯示,該公司由大連萬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王健林、SHININGFUTUREINVESTMENTLIMITED等共同持股。
天眼風險信息顯示,該公司現存4條被執行人信息,此外,該公司所持多家公司股權已被凍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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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校:楊曉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