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高層建築消防新規将施行:禁止電動自行車及其電池進電梯

觀點網

2026-03-04 11:56

  • 《廣東省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将于2026年4月1日起施行,适用範圍擴展至省内所有高層建築,明确禁止攜帶電動自行車及其電池進入電梯轎廂,並鼓勵設置智能阻止上樓裝置。

    觀點網訊:近日,廣東省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發布消息,《廣東省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将于2026年4月1日起施行。該《規定》的适用範圍從“高層公共建築”擴展至省内所有高層建築,包括住宅建築、公共建築和工業建築。

    根據公開資料整理,此次修訂填補了省級立法空白。此前施行的2001年版規定僅适用于建築高度超過24米的公共建築,住宅與工業建築主要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新規涵蓋的高層住宅建築指高于27米的建築,高層公共建築及高層工業建築則為建築高度大于24米的建築。

    該《規定》第二十三條明确禁止攜帶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及其電池進入高層建築電梯轎廂,禁止在高層建築公共門廳、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樓梯間以及其他不符合消防安全條件的室内場所停放、充電。同時,《規定》鼓勵在高層建築設置智能阻止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上樓入戶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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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審校:楊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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