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時代冠捷企業管理有限公司需償付借款本金78,941,614.53元、利息3,687,458.39元、罰息213,142.36元及利息復利47,349.82元,並承擔律師費80,000元及财産保全費5,000元。
觀點網訊:3月3日,廣州市時代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發布公告,披露涉及重大訴訟的進展情況。
根據公告内容,因與某銀行的金融借款合同糾紛,廣東省佛山市禅城區人民法院已出具《民事判決書》((2025)粵0604民初28476号)。
判決結果顯示,佛山市時代冠捷企業管理有限公司需償付借款本金78,941,614.53元、利息3,687,458.39元、罰息213,142.36元及利息復利47,349.82元,並承擔律師費80,000元及财産保全費5,000元。
廣州市時代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作為被告之一,被判承擔連帶責任。同時,銀行對廣州市浩玮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廣州市富思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的抵押物在最高債權額内享有優先受償權,並對佛山市時代天耀投資有限公司、佛山市鴻坤企業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佛山市時代冠捷企業管理有限公司股權的折價、拍賣款享有優先受償權。
本案訴訟費445,210元由佛山市時代冠捷企業管理有限公司、廣州市時代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共同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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