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HJ527—2026正式實施,智能機器人、無人飛行器、可穿戴設備等新型廢電器首次納入強制污染控制範圍,處理企業須按新規貯存拆解。
觀點網訊:2月27日,最新修訂的《廢棄電器電子産品處理污染控制技術規範》(HJ 527-2026)将在3月1日起正式實施。
生态環境部固體廢物與化學品司有關負責人答記者問時介紹,《技術規範》将新型廢電器納入管控範圍,例如服務器、服務終端類(如政務自助機、零售自助結算機等)、智能消費設備類(如智能機器人、智能無人飛行器、可穿戴智能設備、智能車載設備等)、醫療服務設備類(植入、感染及放射性設備除外)等。
具體來看,《技術規範》規定了廢電器貯存、拆解、産物利用處置過程的污染控制和環境管理要求,适用于開展廢電器處理活動的企業在貯存、拆解、産物利用處置過程的污染控制,可作為廢電器處理等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環境保護設施設計、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及投産後的運營管理的技術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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