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區公租房申請條件大幅放寬,戶籍年限由3年縮短至1年,非戶籍家庭社保要求改為連續繳納12個月並取消居住證限制,車輛購置金額上限提高至15萬元。
觀點網訊:2月27日,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産管理局發布通知,自2026年3月1日起正式實施市區公租房申請條件和保障方式的優化調整,旨在加大對住房困難群衆的保障力度。
此次調整大幅放寬申請門檻。本市市區戶籍家庭的戶籍年限要求從3年以上縮短為1年以上;非本市戶籍家庭養老保險繳納要求調整為連續滿12個月以上,並取消持有《鄭州市居住證》的限制。房産轉移記錄審核期限由5年縮短至3年,家庭非營運車輛購置金額限制從8萬元提高到15萬元,新就業大學生學歷範圍擴大至全日制大學專科及以上。
保障方式同步優化,實行“全域通辦”,打破戶籍與工作地限制,支持群衆就近申請。市區全域推行線上“自主選房”,采取先到先得模式,無法操作者可由區住房保障部門協助。此外,針對保障期滿8年的非戶籍在保對象、收入超標但其他條件符合者等,新政明确了過渡方案及相應租金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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