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和記重申,該裁決、巴拿馬總統頒布的行政法令、撤銷巴拿馬港口公司特許經營權,以及強行接管兩個貨櫃碼頭,屬不合法。巴拿馬政府此等行動,亦對巴爾博亞港和克里斯托瓦爾港兩個貨櫃碼頭的營運、衛生與安全構成嚴重風險。
觀點網訊:2月24日,長江和記獲悉,于巴拿馬時間2026年2月23日,巴拿馬共和國(“巴拿馬政府”)強行進入由長江和記附屬公司巴拿馬港口公司所營運的巴爾博亞港和克里斯托瓦爾港兩個貨櫃碼頭,並且接管兩個貨櫃碼頭行政及營運控制權,同時禁止巴拿馬港口公司代表進入該兩個貨櫃碼頭。
此等強行接管兩個貨櫃碼頭行動,是巴拿馬政府過去一年以來,針對巴拿馬港口公司及其特許經營合約連串行動的最終局面。于2月23日上午短時間内,巴拿馬政府憲報先後刊登了巴拿馬最高法院就1997年1月16日第5号法律原于2026年1月29日公布所作裁決(“該裁決”),以及巴拿馬總統頒布的行政法令,該法令要求該國在所有相關政府機關參與下,“占用”巴拿馬港口公司“所有動産”。與此同時,政府代表在未獲邀請下抵達兩個貨櫃碼頭,告知巴拿馬港口公司代表特許經營權已不再存在、巴拿馬港口公司必須終止營運,並指示公司員工将被調離巴拿馬港口公司,員工不得與公司溝通,且必須遵從政府指示,否則将面臨刑事檢控。目前巴拿馬政府已控制兩個貨櫃碼頭。
基于上述已在憲報公告的文件、官員的聲明,以及巴拿馬政府強行接管兩個貨櫃碼頭的行動,長江和記了解,授予巴拿馬港口公司以營運巴爾博亞港和克里斯托瓦爾港兩個貨櫃碼頭的特許經營權,已于2026年2月23日起被迫終止。
巴拿馬政府此等行動和指示迫使巴拿馬港口公司無法繼續營運,因此,巴拿馬港口公司已于2026年2月23日起被迫終止在巴爾博亞港和克里斯托瓦爾港兩個貨櫃碼頭一切運作。
長江和記重申,該裁決、巴拿馬總統頒布的行政法令、撤銷巴拿馬港口公司特許經營權,以及強行接管兩個貨櫃碼頭,屬不合法。巴拿馬政府此等行動,亦對巴爾博亞港和克里斯托瓦爾港兩個貨櫃碼頭的營運、衛生與安全構成嚴重風險。巴拿馬政府此前並無就有關行動知會巴拿馬港口公司,亦無與巴拿馬港口公司協商。巴拿馬政府須就其所采取的強行沒收行動而引致的一切損害及損失承擔責任。
巴拿馬港口公司與長江和記将繼續就該裁決及強行接管港口的行動,以及巴拿馬港口公司特許經營權被迫終止事宜咨詢法律顧問意見,研究所有可行途徑,包括對巴拿馬共和國及其代理人,以及與其串通的第三方訴諸進一步的國内及國際法律程序,並就此事宜保留一切對相關方追究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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