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等三部門出台“十五五”期間科技創新進口稅收優惠政策

觀點網

2026-02-14 10:32

  • 自2026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對符合條件的科研教學機構進口科研教學用品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

    觀點網訊:2月13日,财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聯合發布通知,明确“十五五”期間支持科技創新進口稅收優惠政策。自2026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對科學研究機構、技術開發機構、學校、黨校(行政學院)、圖書館進口國内不能生産或性能不能滿足需要的科研、科技開發和教學用品,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

    同時,對出版物進口單位為上述機構進口用于科研、教學的圖書、資料,免征進口環節增值稅。政策覆蓋範圍包括國家實驗室、全國重點實驗室、國家大學科技園、“一帶一路”聯合實驗室、新型研發機構及國家承認學歷的高等學校等。該政策旨在深入實施科教興國和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快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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