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部公布《旅遊投訴處理辦法》 3月15日起施行

觀點網

2026-02-14 07:30

  • 文旅部公布新版《旅遊投訴處理辦法》,自2026年3月15日起施行。辦法完善投訴管轄規定,壓縮受理時限,細化違法違規行為處理方式,強化旅遊者權益保障。

    觀點網訊:2月11日,文化和旅遊部公布《旅遊投訴處理辦法》,自2026年3月15日起施行。

    根據公開資料整理,該《辦法》于2025年12月29日經文化和旅遊部部務會議審議通過,主要規範文化和旅遊主管部門對旅遊投訴的受理、處理、監督等工作。《辦法》進一步完善旅遊投訴管轄規定,在原有地域管轄、級别管轄的基礎上新增指定管轄内容,並明确對同一旅遊糾紛都有管轄權時的處理方式,推動提高旅遊投訴處理效率。同時,《辦法》進一步壓縮旅遊投訴受理時限、簡化辦理程序,為旅遊者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此外,《辦法》區分"屬于本機構職責範圍""不屬于本機構職責範圍""構成犯罪"三種不同情形,進一步細化旅遊投訴處理過程中發現涉嫌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理方式;區分旅遊投訴調解與違法違規行為查處,對原辦法"立案""案件"等相關表述進行統一修改,避免以行政調解代替行政處罰,強化對違法違規行為的依法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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