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桂園服務董事會(楊惠妍除外)認為無理由對其誠信及能力存疑,确認其繼續擔任主席兼非執行董事合适,楊惠妍亦确認無其他需根據上市規則披露的相關資料。
觀點網訊:2月11日,碧桂園服務發布公告,回應其主席兼非執行董事楊惠妍收到上交所紀律處分一事。
根據公告内容,碧桂園控股及楊惠妍等人士因未及時披露債務逾期,被上交所通報批評並記入誠信檔案,碧桂園服務依據港交所上市規則第13.51B(2)及13.51(2)(n)條刊發本次公告。
碧桂園服務董事會(楊惠妍除外)認為無理由對其誠信及能力存疑,确認其繼續擔任主席兼非執行董事合适,楊惠妍亦确認無其他需根據上市規則披露的相關資料。
免責聲明:本文内容與數據由觀點根據公開信息整理,不構成投資建議,使用前請核實。
審校:徐耀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