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投控股子公司補繳稅款及滞納金約1.3億元

觀點網

2026-02-09 21:27

  • 本次補繳稅款9089.10萬元,滞納金約3956.07萬元,預計将減少2025年度淨利潤約13045.17萬元。

    觀點網訊:2月9日,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發布關于子公司收到《稅務處理決定書》的公告。

    公告顯示,城投控股全資子公司上海露香園置業有限公司(簡稱“露香園公司”)于近日收到《稅務處理決定書》(滬稅稽五處[2026]40号)。

    2023年,露香園公司在對開發的房産項目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申報時,歸集計算扣除項目不準确,多計扣除項目金額合計302,970,052.66元,已在土地增值稅清算申報時稅前扣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138号)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第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财法字[1995]6号)第七條,《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地産開發企業土地增值稅清算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6]187号)第二條、第四條,《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土地增值稅清算管理規程>的通知》(國稅發[2009]91号)第二十一條的規定,應追繳土地增值稅90,891,015.80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49号)第三十二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62号)第七十五條的規定,從稅款繳納期限屆滿次日起至實際繳納之日止,對追繳的土地增值稅按日加收萬分之五滞納金。

    城投控股表示,露香園公司于2023年完成土地增值稅的清算繳納。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28号——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差錯更正》的規定,露香園公司按照《稅務處理決定書》補繳稅款和滞納金不屬于《企業會計準則》中前期差錯的情形,不涉及對前期财務數據的更正調整。本次補繳稅款9089.10萬元,滞納金約3956.07萬元,預計将減少2025年度淨利潤約13045.1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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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審校:徐耀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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