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出台兩項房地産新規 允許房地産項目緩建、降低企業違約金

觀點網

2026-02-06 17:24

  • 佛山自然資源局發布兩通知,2025年9月16日前拿地項目可申請開工或竣工延期一年,已違約項目繳足違約金後同樣适用,最長延至2026年11月18日。

    觀點網訊:近日,佛山市自然資源局出台《佛山市自然資源局關于支持房地産項目緩建的通知》及《佛山市自然資源局關于限時優化存量項目違約金核算標準的通知》,圍繞房地産項目開發周期與違約責任核算推出支持性舉措,以切實降低企業資金壓力,優化市場供需關繫。

    凡是在2025年9月16日前簽訂土地出讓合同的房地産項目,若尚未開工或已開工但未竣工,均可在出讓合同或其補充協議約定的開竣工期限前提出緩建申請:符合條件的未開工項目,其開工日期可在原約定基礎上延長一年,竣工日期随之順延;符合條件的已開工未竣工項目,則可申請将竣工日期延長一年。另外,對已産生開竣工違約行為的房地産項目,應核定自違約之日起至2025年11月18日期間的違約責任,若産生違約金並足額繳納的,同樣适用本通知的緩建政策,未開工項目延長開工日期至2026年11月18日,竣工日期相應順延;已開工項目延長竣工日期至2026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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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審校:楊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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