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印發施行互聯網診療監管辦法,明确嚴禁AI開處方,病歷記錄保存不少于15年,低齡兒童開藥需有監護和醫師陪伴。
觀點網訊:2月5日,天津印發並施行《天津市互聯網診療監管實施辦法(試行)》,為互聯網診療活動劃定多項規範。
根據公開資料整理,醫療機構開展互聯網診療的病歷記錄保存時間不得少于15年,診療過程中的圖文對話、音視頻資料等保存時間不少于3年。辦法明确要求,處方需由接診醫師本人開具,經藥師審核合格後方可生效,嚴禁使用AI等自動生成處方;為6歲以下低齡兒童開具互聯網用藥處方時,需确認患兒有監護人和相關專業醫師陪伴。此外,市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将建立互聯網診療服務監管平台,對相關醫療機構進行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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