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荣地産及高管被限制高消費 涉及6地法院多起案件

觀點網

2026-02-03 20:52

  • 正荣地産控股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金明捷、财務負責人宋喜娥被多地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費措施,涉及鄭州、深圳、武漢、上海、北京、南京等地法院,公司稱暫未對日常經營及償債能力産生重大不利影響。

    觀點網訊:2月3日,正荣地産控股有限公司發布公告披露,公司及董事高級管理人員被多地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費措施。

    根據公告内容,正荣地産控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金明捷被河南省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湖北省武漢市東湖新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上海市闵行區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等6家法院限制高消費,案号包括(2025)豫01執恢63号、(2025)粵0304執4343号、(2026)鄂0192執180号、(2025)滬0112執12636号、(2024)京02執2336号、(2025)蘇01執恢31号。限消内容包括不得選擇飛機、列車軟卧等非普通出行艙位,不得在星級以上等高消費場所消費,不得購買、新建高檔不動産,不得租賃高檔辦公場所,不得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不得旅遊度假,不得讓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不得購買高額保險理财産品,不得乘坐G字頭動車組全部座位及其他動車組一等以上座位等9類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此外,财務負責人宋喜娥亦被福建省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福建省福州市馬尾區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費,案号包括(2025)閩01執985号、(2026)閩0105執66号、(2025)閩0105執1536号,限消内容包括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正荣地産表示,公司正就限消情況與相關機構積極溝通,此次限消暫未對公司日常經營及償債能力産生重大不利影響。但公司近期存在債務逾期、重大訴訟、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相關人員被限消等情況,部分債券未按時兌付兌息,風險尚未化解。公司将推進債務化解,配合各方工作,依法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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