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推進民政科技創新 打造高水平科技人才隊伍(全文)

觀點網

2026-01-29 10:16

  • 民政部印發指導意見,提出應用人形機器人等前沿技術,研發養老服務裝備並規模化應用,健全相關標準體繫。

    觀點網訊:1月29日 ,近日,民政部印發《關于進一步推進民政科技創新的指導意見》,從總體要求、加強民政關鍵核心技術攻關、促進民政科技成果轉化應用、提升民政科技支撐能力、加強組織保障等5個方面,提出了強化老齡和養老服務領域科技支撐、推進康復輔助器具和殡葬等領域技術創新、加強民政工作數智化建設、完善成果轉化應用機制、開展成果應用集成示範、推動相關産業創新發展、深化民政科技體制改革、加強民政科技創新平台基地建設、健全民政科技標準體繫、打造高水平科技人才隊伍、匯聚民政科技創新力量等14條具體措施。

    到2030年,民政科技創新體制機制不斷健全,科技投入持續增加,創新水平和效能明顯提高,突破一批關鍵核心技術,形成一批標志性科技成果,高端裝備和産品國産化率明顯提升,涌現一批民政科技創新領軍人才、創新團隊和科技型企業,民政科技創新和産業創新不斷融合,為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增進民生福祉提供有力保障。

    其中,明确強化老齡和養老服務領域科技支撐。廣泛應用人形機器人、腦機接口、人工智能等前沿技術,開展失能失智預防和抗衰老、生活照料和康復護理、精神慰藉和社會參與促進、安全風險監測和緊急救援、老年宜居環境建設和适老化改造等方面關鍵技術裝備研發,推動助餐助行、二便護理、進食穿衣、助潔助浴、移乘轉運、康復訓練、心理幹預、情感陪伴、監測預警、應急響應等産品研發集成、安全化和規模化應用。大力推進養老服務技術裝備和産品與居家、社區、機構等典型服務場景實現深度融合,形成老年人多場景全方位照護整體性解決方案,研制高性能智能養老服務機器人。建立健全老齡和養老服務領域技術標準體繫,制定基礎通用、技術産品、管理服務、設施設備、信息安全等標準。

    以下為政策全文:

    民政部關于進一步推進民政科技創新的指導意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民政局;各司(局),中國老齡協會,各直屬單位:

    民政科技是國家科技創新體繫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服務新時代新征程民政事業高質量發展的重要保障。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進一步推進民政科技創新,現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歷次全會精神,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民政工作、科技創新的重要論述,完整、準确、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以人為本、改革創新,突出需求導向、問題導向,加強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和集成創新,不斷健全民政科技創新體繫,引領發展民政領域新質生産力,為着力推進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着力提升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社會事務、社會治理工作水平提供堅實支撐。

    主要目標是:到2030年,民政科技創新體制機制不斷健全,科技投入持續增加,創新水平和效能明顯提高,突破一批關鍵核心技術,形成一批標志性科技成果,高端裝備和産品國産化率明顯提升,涌現一批民政科技創新領軍人才、創新團隊和科技型企業,民政科技創新和産業創新不斷融合,為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增進民生福祉提供有力保障。

    二、加強民政關鍵核心技術攻關

    (一)強化老齡和養老服務領域科技支撐。廣泛應用人形機器人、腦機接口、人工智能等前沿技術,開展失能失智預防和抗衰老、生活照料和康復護理、精神慰藉和社會參與促進、安全風險監測和緊急救援、老年宜居環境建設和适老化改造等方面關鍵技術裝備研發,推動助餐助行、二便護理、進食穿衣、助潔助浴、移乘轉運、康復訓練、心理幹預、情感陪伴、監測預警、應急響應等産品研發集成、安全化和規模化應用。大力推進養老服務技術裝備和産品與居家、社區、機構等典型服務場景實現深度融合,形成老年人多場景全方位照護整體性解決方案,研制高性能智能養老服務機器人。建立健全老齡和養老服務領域技術標準體繫,制定基礎通用、技術産品、管理服務、設施設備、信息安全等標準。

    (二)推進康復輔助器具、殡葬等領域技術創新。加強康復輔助器具科技攻關,研究精準神經調控、人機協同控制等關鍵技術,研發外骨骼機器人、智能矯形器、智能假肢、精神障礙患者康復輔助器具等技術裝備和産品;研發康復輔助器具适配對象能力數字化評估技術,研究質量檢測方法和標準規範,研制檢測設備,完善康復輔助器具檢測評估體繫。推動大語言模型、腦機接口等技術在殘疾兒童康復領域的應用,加強腦癱、孤獨症等殘疾兒童康復技術和設備研發。加強殡葬服務全過程相關技術研究,研發新型綠色生态環保遺體處置技術,研制綠色低碳、智能化殡葬用品和遺體保存運輸設備,推動遺體和遺物祭品處置技術設備叠代升級,實現殡葬領域碳減排;開展遺體防腐整容、殡葬污染物協同控制、殡儀場所消毒與生物學污染綜合控制等技術研究,建立污染物防治技術體繫。

    (三)加強民政工作數智化建設。推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在民政各業務領域融合應用,加強數據賦能、技術賦能、平台賦能。加強民政大數據資源體繫建設,完善數據底座技術,構建大數據平台,聚焦“數據、算法、算力”等核心要素,提升數據綜合治理、開放共享、分析挖掘等基礎支撐能力。加強民政數據資源開發利用,打造典型數據應用場景和模式,更好釋放數據要素價值,推動數據賦能精準治理、高效服務、科學決策、智慧監管,助力實現民政領域“高效辦成一件事”。聚焦民政領域跨界性、關聯性、復雜性等問題,安全有序推進人工智能大模型技術、産品和服務部署應用,促進理念創新、模式創新、實踐創新。

    三、促進民政科技成果轉化應用

    (四)完善成果轉化應用機制。依托國家和地方科技成果信息繫統,健全民政科技成果登記匯總機制。建立民政科技創新重大成果庫,定期遴選一批适宜技術和成果向社會公開發布。支持建設民政科技成果概念驗證中心、中試平台、技術轉移機構,積極培育和發展民政技術市場。鼓勵科研院所積極開展成果轉化活動並按規定完善收益分配機制。推動建立以科技成果轉化應用為導向的績效評價體繫,将科技成果轉化成效作為科研院所、重點實驗室評價的重要内容。

    (五)開展成果應用集成示範。推動各地結合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區域科技創新中心以及國家創新型城市建設,根據資源優勢和地區特點,開展民政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和應用集成示範。推動地方各級民政部門、民政服務機構積極購買使用技術相對成熟的科技設備和産品。遴選推廣一批技術可靠、适宜性強的科技成果,在民政服務機構等場景集成應用。積極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民政科技成果進基層、進社區、進鄉村等活動,推動科技成果惠及民生。

    (六)推動相關産業創新發展。依托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成渝等城市群産業、資金、技術、人才集聚優勢,建設民政科技産業創新發展高地。瞄準培育銀發經濟新動能,支持各地結合實際打造老齡和養老服務産業集群,做優做強以智能養老服務機器人、智慧養老用品産品等為重點的老齡和養老服務産業。大力發展康復輔助器具産業,拓寬新技術、新産品運用範圍,健全配置服務網絡,帶動康復輔助器具産業鍊、服務鍊升級。用好用足貸款貼息、風險補償等政策工具,支持民政領域相關産業創新發展。

    四、提升民政科技支撐能力

    (七)深化民政科技體制改革。健全市場導向的科技計劃項目立項機制,面向産業需求凝練科技問題,采取“揭榜挂帥”、“賽馬制”、青年科學家項目等組織方式,提升民政科技項目實施績效。落實黨中央關于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和事業單位改革部署要求,允許科研院所實行更靈活的管理制度。允許科研院所根據承接能力自主開展人才招聘、職稱評聘、崗位設置等,依規自主設置内設機構,内設業務機構占比不得低于80%,科研人員占比不得低于80%。鼓勵科研院所對橫向課題項目實行包幹制管理探索。

    (八)加強民政科技創新平台基地建設。支持引導國家級、省部級科技創新平台基地等加強民政科技研發。鼓勵高校、科研院所、企業培育建設民政領域國家級、部級科技創新平台基地。積極推動在老齡和養老服務、康復輔助器具、殡葬等領域培育建設國家級科技創新平台基地。大力加強民政部重點實驗室建設,開展重點實驗室運行成效評估,進一步明确布局重點,完善管理制度,擴大社會影響力。積極争取項目資金,支持民政科研基礎設施建設,推進大型儀器設備開放共享。積極創建老齡和養老服務、康復輔助器具等領域國際科技創新交流合作平台基地,廣泛匯聚國際創新資源。

    (九)健全民政科技標準體繫。推動科技創新與標準化協同發展,優化民政科技標準體繫結構,強化前瞻性、戰略性重點領域技術標準布局,加大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産品等創新成果的標準轉化力度,推進相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和團體標準研制,擴大高質量標準供給。開展民政領域國際科技標準跟蹤、比對和評估,及時轉化采用先進适用國際標準,推動民政優勢特色科技標準成為國際標準,促進標準國際互認。

    (十)打造高水平科技人才隊伍。完善科教協同育人和産學研融合用人機制,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和企業聯合開展民政科技人才培養,共建課程體繫和實踐平台。鼓勵和支持普通高校、職業院校等增設民政科技創新相關專業,重點培養復合型、交叉型民政科技人才。積極對接國家相關人才計劃,加強民政科技人才梯隊培養,造就一批科技領軍人才和創新團隊、青年科技人才、卓越工程師。落實科研人員兼職創新和在職、離崗創辦企業等政策,進一步支持和鼓勵科研人員創新創業。賦予科研人員更大技術路線決定權、更大經費支配權、更大資源調度權,建立健全以創新能力、質量、實效、貢獻為導向的人才評價體繫。

    (十一)匯聚民政科技創新力量。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提高企業在民政科技規劃制定、政策決策和科技計劃實施等方面的參與度,支持有能力的企業牽頭承擔重大技術攻關任務,市場化程度高的技術研發類項目原則上由企業牽頭承擔。培育民政相關重點産業領域科技領軍企業,支持其牽頭組建創新聯合體。充分發揮高校、科研院所的基礎研究和創新優勢,推動民政科技前沿探索和關鍵核心技術突破。支持民政服務機構發揮場景應用優勢,聯合高校、科研院所、企業開展科技創新,探索“民政服務機構+X”結對攻關模式。深化民政科技創新開放合作,推動在華設立國際科技組織,搭建國際交流合作平台。

    五、強化組織保障

    (十二)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民政部門在黨委、政府領導下,加強對民政科技工作的統籌領導,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将科技創新納入民政事業發展的總體部署謀劃推進。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民政部門成立民政科技專家委員會,建立健全專家咨詢制度。開展民政領域技術預測和中長期科技發展戰略研究。完善民政科技創新政策體繫,推動制定有利于民政科技創新的财稅、金融、産業、人才、教育、知識産權等政策。加強政府與各類創新主體的交流互動,深化政企合作。加強民政領域科技倫理治理,客觀評估、審慎對待和有效防範科技發展帶來的倫理風險。

    (十三)完善投入機制。積極争取相關國家科技重大項目,加大對民政科技創新的支持力度,推動部署老齡和養老服務領域科技攻關任務。鼓勵有條件的地方設立民政科技創新專項。探索使用投資融資、慈善公益捐贈等渠道,設立民政科技創新基金,支持适宜技術産品研發、産業化和場景應用。有效統籌科技金融工具,推動更多金融資源進入民政科技創新領域。鼓勵社會資本支持民政科技創新,建立多元化投入機制。

    (十四)營造良好環境。結合全國科技活動周和全國科普月,舉辦民政部重點實驗室開放日等活動,積極展示民政科技創新成果,做好民政科普宣傳。鼓勵社會力量依規設立民政科技獎勵,激發民政科技人才創新創造活力。深入發掘民政科技領軍人才、創新團隊、典型案例和創新成果,充分發揮報刊、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和網絡新媒體作用,加強宣傳推廣,營造民政科技創新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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