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證監局對浙商證券杭州分公司、林長富、應文敏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涉交易合規審核及賬戶管理問題。
觀點網訊:1月23日 ,浙江證監局網站發布行政監管措施決定,對浙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林長富、應文敏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經查,浙商證券杭州分公司存在對投資者以往交易合規審核把關不嚴、賬戶實名制管理不到位的問題,違反了《證券經紀業務管理辦法》相關規定。林長富、應文敏作為時任管理人員,對上述問題負有責任。
免責聲明:本文内容與數據由觀點根據公開信息整理,不構成投資建議,使用前請核實。
審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