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發展表示,于出售事項完成後,目標公司将不再為公司的子公司,公司董事認為,出售事項可使本集團達致資源優化及精簡集團的架構。
觀點網訊:1月20日晚間,新城發展發布公告,于本公告日,公司的全資子公司SRCIM與買方晉峰資本控股有限公司訂立股份轉讓協議A及股份轉讓協議B。
據此,SRCIM有條件同意出售而買方有條件同意購買目標公司A(新城晉峰資産管理有限公司)的全部已發行股本及目標公司B(新城晉峰證券有限公司)的全部已發行股本,代價分别為2523萬港元及6282萬港元。
公告披露,根據股份轉讓協議A,SRCIM有條件同意出售,而買方有條件同意購買目標公司A的全部股本。根據股份轉讓協議B,SRCIM有條件同意出售,而買方有條件同意購買目標公司B的全部股本。
新城發展表示,于出售事項完成後,目標公司将不再為公司的子公司,而各目標公司的财務業績、資産及負債将不再綜合計入集團的财務報表。
公司董事認為,出售事項可使本集團達致資源優化及精簡集團的架構,尤其是考慮到目標公司並無重大業務營運,且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整體取得虧損,並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僅取得極低利潤。出售事項将使集團可将其财務資源調撥至其作為物業發展商的主要業務營運或其他未來業務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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