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四川省遂甯市監委研究,決定将王澤平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觀點網訊:1月16日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紀檢監察組、四川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批準,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紀檢監察組、四川省遂甯市監委對原四川銀監局黨委書記、局長王澤平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王澤平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棄守監管職責,落實黨中央關于金融工作的決策部署不力,僞造證據對抗組織審查;違背組織原則,違反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規定,對由他人代持房産隐瞞不報,在幹部職務晉升、崗位調整等工作中,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為他人謀取利益;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和消費卡等财物,無償借用管理服務對象大額錢款;利用職權或職務形成的便利條件,在銀行監管、貸款融資、業務承攬、職務晉升、崗位調整等方面為他人提供幫助,並非法收受巨額财物。
王澤平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十九大乃至黨的二十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黨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王澤平開除黨籍處分;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紀檢監察組研究,決定給予王澤平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
經四川省遂甯市監委研究,決定将王澤平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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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校:徐耀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