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境外機構投資境内債券市場取得的債券利息收入暫免征收企業所得稅和增值稅,不含境内機構場所相關利息。
觀點網訊:1月15日據央視新聞,财政部、稅務總局聯合發布發布延續實施境外機構投資境内債券市場企業所得稅、增值稅政策的公告。
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對境外機構投資境内債券市場取得的債券利息收入暫免征收企業所得稅和增值稅。
上述暫免征收企業所得稅的範圍不包括境外機構在境内設立的機構、場所取得的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繫的債券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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