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平安而言,或許及時止損的唯一途徑不再是賣掉股權,而是通過法律手段争取最大化的債權回收。
觀點網 預重整進展還沒着落,華夏幸福與平安再次對簿公堂。
2025年1月9日,華夏幸福基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夏幸福”)公開披露《2025年年度業績預虧的提示性公告》,預計2025年度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負值,2025年年度經營業績将出現虧損,且虧損金額預計将會超過上一年度經審計的淨資産。
于此同時,華夏幸福與控股股東的矛盾也在升級。
同日公告披露,公司控股股東華夏幸福基業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簡稱“華夏控股”)及實際控制人王文學被平安資産管理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平安資管”)及平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平安人壽”)提起仲裁申請,涉案金額約64億元。
該筆費用為華夏控股支付業績補償款及逾期付款違約金。
投資閉環
此次訴訟糾紛來自于7年前的對賭協議。
産城園區評論了解到,2018年,在國内房地産市場顯露調整迹象之時,華夏幸福憑借“産業新城”及“固安模式”風頭正茂。
2018年至2019年間,平安稱看好華夏幸福未來長期的發展潛力,也以獲得公司穩定股息分紅,分享長期價值投資收益為目的,先後兩次通過協議轉讓與增持入股華夏控股。
其中,平安資管及平安人壽先于2018年7月以137.70億元受讓華夏幸福19.7%股份,成為僅僅次于華夏控股的第二大股東。
而後平安資管又于2019年2月通過42.03億元增資再獲1.71億股股份,持股比例升至25.25%;並通過債權投資注入超180億元,獲得債權人的又一身份。
為保障投資權益,平安繫在股份轉讓協議時,曾與華夏幸福簽訂業績對賭協議。
條款約定,以2017年淨利潤為基數,華夏幸福于2018年-2020年間,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增長率分别不低于30%、65%、105%,對應淨利潤目標分别為114.15億元、144.88億元和180億元。
若任一年度實際淨利潤低于承諾額的95%,華夏控股需向平安進行現金補償,王文學則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事實上,華夏幸福于2017年便出現資金承壓迹象。
産城園區評論了解到,2017年4月開始,環京多地頒布嚴格的限購、限貸政策。市場持續低迷時,重度依賴環京市場的華夏幸福,經營壓力也與日俱增。
彼時财報數據顯示,2017年全年,華夏幸福實現營業收入596.35億元,淨利潤為88.07億元,但其經營活動産生的現金流量淨額卻為-162.28億元,上交所更是對其發出審核問詢函,将華夏幸福的資金問題的曝光至大衆眼前。
引入平安後,華夏幸福于2018年及2019年分别實現淨利潤117.45億元及146.72億元,堪堪踩過達標線。
但“好景”不長,2020年,受市場調控等影響,華夏幸福業績斷崖式下滑,淨利潤驟降至36.65億元,僅為承諾額的20%。
至此,對賭協議中的補償條款正式起效。此次華夏幸福遭清算的64億元,正是上述對賭協議的業績補償款及違約金。
“幸福”轉折
2020年是華夏幸福“幸福”的轉折點。
自業績斷崖式下滑觸發業績對賭條款後,華夏幸福緊接着爆發債務危機。
2021年2月,華夏幸福首次公告債務逾期,違約金額達52.55億元,華夏控股股份也因此被強制處置,平安就此成為第一大股東。
于此同時,華夏幸福也在積極“自救”。該年9月,華夏幸福推出《債務重組計劃》,承諾通過賣出資産回籠資金、出售資産帶走金融債務、優先類金融債務展期或清償、現金兌付等6種方式安排債務清償,涉及金融債務達2192億元;並在2-3年内将資産負債率降至70%以下,2023年底前完成30%現金兌付。
化債過程中,華夏幸福與平安的博弈日漸顯化。
事實上,早在2024年華夏幸福的置換帶方案中,便初顯與平安的矛盾。
彼時華夏幸福提出以2元對價向廊坊資管轉讓廊坊泰信、廊坊安尚兩家公司,以此抵消華夏幸福對廊坊銀行約225.75億元債務。
在相關資産交割後,廊坊資管和廊坊銀行拟委托華夏幸福及全資子公司對相關資産進行清收及處置運營,為期8年,運營處置收益歸廊坊銀行,並且設置業績考核指標。
這一設置意味着,華夏幸福對廊坊銀行的債務仍有清償責任。且廊坊銀行的債權從原本的普通債權變成優先債權,率先獲得華夏幸福優質資産及相關受益。
有市場分析認為,該方案存在向特定債權人傾斜利益,對其他債權人不公平。但彼時該方案僅平安繫駐華夏幸福董事會的王葳一人提出反對意見。
在華夏幸福《重組計劃》推進至尾聲時,一紙債務預重整公告又将華夏幸福與平安的矛盾推向“風口浪尖”。
2025年11月16日,華夏幸福發布債務“預重整”公告。
公告顯示,由于一筆417萬的工程欠款,債權人龍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向廊坊中院申請啟動對華夏幸福的預重整程序,華夏幸福對此表示“無異議”。
11月19日,王葳發表聲明稱,對公司發布預重整公告事宜完全不知情,公司未在公告發布前通過任何形式告知本人,嚴重違反了公司章程規定的董事會議事規則和公司治理的基本程序。
此後不久,企查查信息顯示,華夏幸福新增一則開庭公告。其中,平安人壽及平安資管作為原告,向上海金融法院起訴華夏控股及王文學,並于12月17日開庭,華夏幸福後以“涉及商業秘密及敏感信息”為由,申請不公開審理,並對案件管轄權提出異議。
合議庭評議後決定,案件暫不進入實體審理,待審理方式與管轄權争議明确後重啟。
“平安”反擊
分歧擺上台面,平安仍想提高在華夏幸福的“話語權”。
12月22日,華夏幸福公告表示,股東平安人壽提議新增五項臨時提案至臨時股東大會審議。
臨時議案句句直擊華夏幸福。其中,内容涵蓋華夏幸福債務重整程序化、債務重組不及預期原因公開披露、罷免現任董事馮念一並選舉平安繫人選仇文麗、及必須配合債委會盡調等内容。
然而,五項臨時提案未通過華夏幸福公司董事會審議,董事會中僅王葳一人投出同意票。
一個月内的分歧接二連三,平安繫打出的每一張牌,均被華夏幸福表以否決。
2026年開年,平安選擇以追讨64億違約金作為“反擊”。
根據案件請求,該案件第一申請人為平安資産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第二申請人為平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第一被申請人為華夏幸福基業控股股份公司,第二被申請人為華夏幸福實際控制人王文學。
案件請求裁決第一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業績補償款及逾期付款違約金約64億元(違約金需計算至第一被申請人實際支付之日);請求裁決由第一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律師費、保全費、保全擔保費;請求裁決第二被申請人就上述裁決項下第一被申請人所負的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請求裁決本案仲裁費由第一被申請人、第二被申請人共同承擔。
屋漏偏逢連夜雨,在披露與平安的仲裁之時,華夏幸福同步公告了2025年業績預虧。公告提到,預計全年淨利潤為負,期末淨資産可能轉為負值。
實際上,截至2025年前三季度,華夏幸福虧損已達98.29億元,期末淨資産為-47.38億元,處于資不抵債狀态。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25年4月修訂)》第9.3.2條規定,“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期末淨資産為負值”,将對其股票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産城園區評論獲悉,2021年上半年,平安就曾對華夏幸福相關投資計提減值、估值調整等達359億元,導致當期歸屬母公司股東淨利潤同比下降15.5%。彼時平安曾公開表示,若剔除上述減值準備,平安當期營運利潤增幅可達到18%。
作為華夏幸福第一大股東,平安已在2025年内通過減持0.20%股份回收1647.47萬元。減持實施完畢後,平安人壽持有華夏幸福24.99%股份,平安資管不再持有華夏幸福股份。
不過,對平安而言,或許及時止損的唯一途徑不再是賣掉股權,而是通過法律手段争取最大化的債權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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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林鐘純
審校:武瑾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