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亞住建局就《商品房資金監管暫行辦法》公開征求意見,要求現售項目全部銷售資金納入基本存款賬戶,與預售資金監管賬戶並軌管理,意見反饋截止2月5日。
觀點網訊:1月11日,三亞市住建局發布《三亞市商品房資金監管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拟将現售商品房項目納入統一資金監管,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至2026年2月5日。
辦法明确,土地出讓成交後5個工作日内,開發企業須與職能部門簽訂準入協議,約定以基本存款賬戶作為現售項目唯一資金賬戶,全部開發建設及銷售資金須入賬;預售項目仍按海南省現行規定執行。稅務、人行、金融監管等多部門将共享賬戶信息,商業銀行發現購房款流入非監管賬戶須即時上報。
銷售環節實行“雙錄”制度:簽約時開發企業與購房人需錄音錄像,承諾購房款轉入監管賬戶,影像資料作為網簽備案必備文件;現房網簽前,主管部門須通過銀行繫統确認房款已入監管賬戶。對設抵押項目,分批解除抵押後方可網簽,嚴防“帶押銷售”。辦法自2025年*月*日起施行,由三亞市住建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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