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支持保險業高質量發展 開展保險資金長期投資改革試點(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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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6 12:11

  • 廣東金融監管局1月6日發文,推動保險公司在粵設私募證券投資基金並開展長期投資改革,重點投向集成電路、人工智能、低空經濟、生物醫藥四大産業。

    觀點網訊:1月6日,廣東金融監管局發布《關于支持我省保險業高質量發展 助力廣東在中國式現代化建設中走在前列的指導意見》,明确培育耐心資本,推動資金、資本、資産良性循環。推動保險公司在粵設立私募證券投資基金,開展保險資金長期投資改革試點。

    發揮保險資金周期長、穩定性高優勢,加大對廣東集成電路、人工智能、低空經濟、生物醫藥等領域投資力度,推動技術創新和産業結構優化。

    支持保險公司在粵設立再保險公司或再保險運營中心,加快提升廣東再保險服務能力。

    以下為意見全文:

    關于支持我省保險業高質量發展 助力廣東在中國式現代化建設中走在前列的指導意見

    粵金發〔2025〕51号

    轄内各金融監管分局,增城、從化金融監管支局,各地級以上市有關部門,駐粵各保險總公司,駐粵各省級财産保險機構、駐粵各省級人身保險機構,廣東省保險行業協會,各地市保險行業協會:

    為貫徹《國務院關于加強監管防範風險推動保險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幹意見》和《中共廣東省委關于制定廣東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五個五年規劃的建議》等文件精神,結合廣東省實際,現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繫列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精神,落實中央金融工作會議和省委金融工作會議精神,圍繞廣東“走在前、作示範、挑大梁”的定位,以強監管、防風險、促高質量發展為主線,以加快建設金融強省、服務廣東在中國式現代化建設中走在前列為目標,支持我省保險業高質量發展,切實發揮保險經濟減震器和社會穩定器功能,助力築牢經濟安全網、社會保障網和災害防控網。

    堅持黨的全面領導。深刻把握廣東保險業的政治性和人民性,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确保保險業正确的發展方向,專注主業,回歸本源,強化保障,優化服務。

    堅持央地協同。落實屬地責任,強化監管責任,同責共擔、同題共答、同向發力,加強源頭防控和風險早期糾正,築牢金融安全底線。

    堅持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相結合。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強化政策引導,更好發揮政府作用。

    堅持守正創新。充分發揮保險機制經濟補償、資金融通和社會管理獨特優勢,在市場化法治化軌道上深化改革創新,推進保險業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

    二、建立“全鍊條、多層次、可持續”的科技保險體繫,為高水平科技強省提供風險保障

    1.開發适應科技創新的保險産品和服務。聚焦重點産業,引導保險機構圍繞研發損失、設備損失、專利保護、網絡安全等重點領域,科技成果首試首用、中試驗證等關鍵環節,豐富科技保險産品,建立健全覆蓋科技型企業生産經營、研發、成果轉化等全生命周期和科技創新活動各環節的産品和服務體繫。支持開展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保險、重點新材料首批次應用保險、軟件首版次質量安全責任保險推廣應用。拓展生物醫藥保險産品,支持開發醫藥和醫療器械研究開發綜合保險、創新藥和創新醫療器械研發中斷保險、醫療衛生機構科技成果轉化綜合保險、人體臨床試驗責任保險、創新藥和創新醫療器械産品責任保險、創新藥和創新醫療器械走出去費用損失保險等保險品種。

    2.提升全方位、全周期科技風險保障水平。針對缺乏歷史數據、潛在損失較大的科技保險,支持通過組建共保體、再保險等方式,為關鍵核心技術攻關、科技成果轉化等活動提供全方位風險保障。推動金融機構聚焦重點領域、關鍵環節、重點地區,完善産品、服務創新機制和激勵保障政策。支持保險機構在保險定價、承保核保、定損理賠、風控反欺詐等方面開展創新,健全科技風險市場化評估和定損理賠機制。鼓勵保險資金按照市場化原則,依法加大對創業投資等投資機構的支持力度,積極參與實施國家級省級重大科技任務。持續做好海外風險跟蹤及預警,強化出口信用保險融資增信作用,為科技企業提供信保保單融資支持。

    3.推動保險機構服務科技成果轉化。強化保險服務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加快廣州、深圳等重點城市科技保險發展。建立部門信息共享機制,釋放數據要素價值,精準匹配科技企業保險需求。鼓勵在粵保險機構設置科技保險專營部門、專營團隊,培養專業人才,優化考核和激勵機制。探索建立科技保險第三方鑒定服務中心,分行業形成鑒定專家名單庫。在省級層面出台科技保險支持政策,各地市形成政策聯動,鼓勵科技企業運用保險機制提升風險防範能力。

    三、聚焦保險服務廣東現代化産業體繫建設

    4.強化保險服務制造強省。圍繞廣東建設具有國際競争力的現代化産業體繫目標,聚焦制造業重點産業鍊,強化對重點産業、重點産品、重點集群、重點企業保險保障服務。在做好廣東傳統産業保險保障服務升級的基礎上,加大對新能源、新材料、商業航天等戰略性新興産業集群和新能源車船、集成電路、新型儲能、醫藥和醫療器械、無人機和無人船等新興産業的保險支持力度。加大保險服務低空經濟力度,圍繞低空飛行基礎設施和智能網聯繫統建設、低空飛行器重點制造産業、低空飛行運用場景等重點,開發全産業鍊、全鍊條、全場景保險産品和服務。優化新能源汽車保險服務,探索開發智能駕駛責任保險産品,支持廣東新能源汽車産業發展。

    5.積極助推“百千萬工程”建設。支持保險機構結合縣鎮鄉實際需求優化網點布局,推動農業保險高質量發展,鼓勵各地市因地制宜發展水産、畜禽、嶺南水果、南藥等地方優勢特色農産品保險,持續優化森林遙感碳匯指數保險、古樹名木綜合保險等保險産品。鼓勵保險機構圍繞“光伏+建築”、文旅融合發展、農房風貌提升、農産品深加工等領域創新保險産品和服務。繼續實施中央财政和省級财政保費補貼資金“省對省”結算,鼓勵有條件的地市開展“市對市”結算。鼓勵強化數據共享,推動加大水稻、生豬、地塊等基礎信息,氣象、農事管理、承保理賠等輔助信息的數據共享力度,推動農業保險精準投保理賠取得實質性進展。

    6.助力做大做強現代海洋産業。支持並推動在粵頭部保險機構設立專門的海洋保險中心或事業部,集聚專業人才和技術資源,提升海洋保險專業化經營和服務能力。鼓勵保險機構積極服務海上風電、光伏、油氣等重點項目,為項目建設期和運營期提供一攬子保險保障。支持保險機構針對儲能電動船舶保險、新燃料船舶建造險等開發适配保險産品,加快航運保險發展。研究制定支持專業性海洋保險機構發展的配套措施,加快推進廣東國際航運保險中心建設,增強我省對航運保險資源的集聚力和吸引力。支持保險機構積極構建海洋牧場全産業鍊全流程保險體繫,推動形成以種業、養殖、加工為基礎,以裝備、漁港、冷鍊物流為支撐,以品牌、碳匯、配套服務等為補充的現代化海洋牧場保險體繫。指導保險機構進一步優化海洋牧場保險費率和保險責任,做優政策性海洋牧場保險承保理賠服務。研究适當降低現代化海洋牧場養殖險保費農戶承擔比例,多舉措擴大保險覆蓋面。通過組建共保體、優化再保險安排等方式,完善海洋牧場保險風險分擔機制。積極支持加大對海域使用權登記信息、養殖許可登記、漁船備案登記等數據的信息共享力度,為保險業數智化服務海洋牧場提供數據支撐。

    7.加快保險服務貿易産業能力建設。加大内貿險支持力度,促進商品和服務暢通流動。鼓勵保險機構圍繞汽車、家電、家居等商品消費場景,提供産品質量險、安裝責任險、意外損害及延長保修險、退貨運費險等保險産品。助力打造“食在廣東”金字招牌和“廣東鮮品”區域公用品牌,積極發展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圍繞廣東打造“請到廣東過大年”旅遊文化品牌,大力發展老年人旅遊意外險、酒店民宿責任險。創新海上運動保險産品,探索與香港等地的跨境保障協同,服務海洋文體旅遊新業态,豐富文娛體育類保險産品供給。創新出口信用保險産品和服務,拓展與廣東出口結構相适應的重點産業鍊承保業務,加大對産業鍊龍頭企業、鍊主企業的承保支持,深化對外貿上下遊企業的協同保障。推動出口信用保險支持我省跨境電商、海外倉等外貿新業态。與銀行探索創新保單融資模式,對中小微外貿企業收匯保障及融資進行增信,進一步擴大出口信用保險覆蓋面。

    四、強化保險服務民生事業

    8.推動保險賦能養老保障。研究出台政策,加快推進第三支柱養老保險擴面提質增效,支持靈活就業人員、新業态就業人員等參保,加快落地省級個人養老金服務專區,優化數據共享機制和風險監測機制。支持廣州市在越秀區率先建設全省養老金融示範樣闆,支持深圳保險創新發展試驗區加快實現大灣區保險市場特别是養老保險領域的互聯互通。鼓勵保險機構創設兼具養老風險保障和财富管理功能的商業保險年金新型産品,支持浮動收益型保險發展。支持保險機構開發具有長期領取功能的保險産品,探索将養老、健康、護理等服務與保險給付相銜接。強化養老産業保險保障和服務,積極發展養老相關業态的财産保險、責任保險、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鼓勵提供專業化風險減量服務,協助提升養老服務機構安全生産管理水平。支持全國性專業養老保險機構在我省發展業務,加快發展年金保險、人壽保險和商業健康保險,助力完善廣東多層次養老保障體繫。

    9.加快構建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繫。平穩有序開展城市定制型商業醫療保險,鼓勵發展長期醫療保險,加快發展護理保險和失能收入損失保險。在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前提下,穩步探索将醫療新技術、新藥品、新器械納入保險保障範圍。鼓勵面向老年人、慢病患者等群體提供健康保險産品。支持通過提供醫療、康復、護理等服務的形式履行對被保險人的健康保障責任。豐富商業醫療保險産品形式,推動就醫費用快速結算。加強保險公司健康服務網絡建設,支持與藥械企業建立聯動合作機制,探索按照市場化原則自主協商談判、按療效付費等創新藥械多元化支付方式,促進健康保險與醫療、醫藥深度融合。

    10.提升重點人群的保險保障水平。持續做好防返貧救助保險,确保全省城鎮及農村的特困供養人群、低保人群能夠接續實現100%參保覆蓋,守住防止規模性返貧底線。鼓勵保險機構積極參與靈活就業人員、新就業形态人員職業傷害保障經辦服務。豐富普惠保險産品和保險服務,鼓勵保險機構立足低收入人群、靈活就業人員、小微企業員工、個體工商戶的實際需求,開發相适應的意外傷害保險、健康保險、定期壽險、家庭财産保險等産品,提升重點群體抵禦風險能力。聚焦“南粵家政”、建築工人、快遞騎手、網約車司機等新市民群體和靈活就業人員,發展相應的新就業形态責任保險。聚焦退役軍人、警察、消防員、應急救援員、醫護人員等特殊職業群體,提供專屬保險保障。

    五、發揮保險防災減損作用,積極參與社會治理

    11.建立完善保險災害服務體繫。推動災害保險保障體繫建設,健全完善巨災保險、災害民生保險、政策性農房保險等制度,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積極推進“災害救助+金融保險”試點工作。探索在省級層面建立巨災保險共保體,鼓勵健全多方參與、風險分散的巨災保險保障體繫,強化數據回溯,優化産品體繫,探索巨災保險可持續發展路徑。探索開展農村公路災毀保險,拓展災後修復資金籌措渠道,提升災後重建效率。優化保險大災服務,加強常态化風險減量管理,統籌保險業大災應急資源,科學建設救災物資應急倉。建立與各級地方政府大災應急管理體繫協同響應的工作機制,強化跨部門協同,提升大災保險服務工作效率。優化保險業大災防禦協同和車險查勘理賠互認工作機制,持續提升災前防災減損、災中應急救援、災後及時賠付相結合的保防救賠一體化服務能力。完善災後保險預賠付機制,做到應賠盡賠、能賠快賠、合理預賠。

    12.積極發揮保險的社會管理功能。支持保險機構創新服務機制,構建“事前預防、事中控制、事後補償”主動管理閉環,通過差異化保險費率機制,配合政府在安全生産、環境污染等領域提升治理效能。積極探索政府部門運用保險機制開展公共安全管理,通過“費改保”等方式支持保險機構創新責任險等産品和服務,參與社會管理。推動安全生産責任保險提質擴面增效,推動保險機構逐步将事故預防服務費用預算支出比例提升到保費規模的20%,優化事故預防服務體繫和服務模式,提升服務能力,真正發揮安全生産風險減量功能作用。支持廣州開展房屋安全三項機制試點建設,探索開展城鎮既有房屋質量安全保險試點。深化警保聯動方式,持續優化交通事故“互碰快賠”機制。

    六、發揮保險資金長期投資優勢

    13.培育耐心資本,推動資金、資本、資産良性循環。推動保險公司在粵設立私募證券投資基金,開展保險資金長期投資改革試點。發揮保險資金周期長、穩定性高優勢,加大對廣東集成電路、人工智能、低空經濟、生物醫藥等領域投資力度,推動技術創新和産業結構優化。支持保險公司在粵設立再保險公司或再保險運營中心,加快提升廣東再保險服務能力。

    14.完善保險資金投融對接機制。建立健全“險資入粵”常态化投融資對接機制,搭建重點項目庫,圍繞廣東重大基礎設施、民生保障、百千萬工程、科技産業項目、制造業項目等提供一攬子優質項目供給,吸引保險資金通過股權、債券、股債結合、基金等多種方式,為廣東重點項目建設和企業發展提供中長期資金支持。加強與中保保險資産登記交易繫統有限公司、中國銀行保險資産管理業協會等單位的戰略合作,深化我省與相關保險集團的合作關繫,省發改、國資、工信、科技等職能部門提供支持。

    15.拓寬保險資金投資渠道。發揮保險資金長期資本、耐心資本優勢,支持保險資金通過股權投資計劃、私募股權基金、未上市股權投資等多種形式,為廣東科技和産業創新提供長周期權益性資金,支持科創企業、新質生産力和戰略性新興産業發展。鼓勵和引導保險資金與廣東省戰略性新興産業投資引導基金深度合作,投資及設立産業投資類基金、創業投資類基金、私募股權二級市場基金(S基金)等,吸引帶動銀行信貸跟進。加快提升縣區級國企的信用等級和投融資能力,引導信用下沉。

    七、擴大高水平對外開放,促進大灣區保險融合發展

    16.促進粵港澳金融規則銜接。對于符合外匯管理政策規定的醫療保險業務,港澳保險機構與廣東醫療機構可就建立理賠款直接結算安排進行積極探索;在金融監管總局指導下,支持内地銀行開展經常項目跨境保險資金結算便利化服務試點,服務廣東國際醫療樞紐建設。探索擴大跨境車險“等效先認”政策實施範圍,通過豐富附加險産品、增加保障内容等方式對接跨境車主的不同保險保障需求,持續提升跨境保險服務便利。推動國際金融人才執業便利化,進一步助力粵港澳大灣區互聯互通。

    17.推動大灣區保險業融合發展。積極争取政策,支持符合條件的港澳保險機構以增資入股或並購保險公司等形式參與廣東保險市場發展,發揮其在公司治理、産品設計、風險管理等領域優勢,提升保險業服務廣東實體經濟能力。支持保險機構推出為港澳居民服務的,與廣東醫療機構、養老設施相關的健康保險、年金保險産品和服務,進一步便利港澳居民在内地發展和生活。推動内地與香港産品定價銜接,開發更多符合灣區特色的人身險産品。加快推動粵港澳大灣區“跨境保險通”落地實施,深入推進跨境保險監管合作,深化跨境保險糾紛調解合作。

    八、防範化解風險,增強保險業可持續發展能力

    18.有力有序有效防範化解保險業風險。深化央地協同,省政府負責牽頭組織實施全省地方中小保險法人風險處置工作,加強工作統籌協調,壓實注冊地地級以上市黨委、政府的屬地責任,強化中央金融管理部門派出機構的監管責任,牢牢守住不發生區域性、繫統性風險底線。支持地方國有企業深度參與風險機構改革化險。落實“四早”原則,持續推進風險早期糾正,宣傳、網信、司法、公安、法院等部門協同做好風險化解,加大違法違規行為的聯合打擊力度,發揮司法強制執行、集中管轄等作用,防範重大負面輿情和群體性事件風險。

    19.加快推動保險機構高質量發展。引導保險機構專注主業,科學發展,主動響應地方政府、企業、消費者日益增長的保險保障和風險管理需求。強化保險機構公司治理,健全管理制度,提升風險管控能力,深耕細分市場,實現專業化、特色化發展。支持保險機構深化“政保”合作,充分發揮保險服務優勢參與承辦、經辦政府購買服務,提供市場化解決方案。着力發揮法人機構對區域金融市場的核心支撐和帶動作用,做大做強現有保險法人,支持本地法人機構通過增資擴股、發行資本補充工具等方式,提升資本實力,優化股權結構,健全治理機制。鼓勵通過兼並重組、遷冊化險等方式引入新設法人機構。

    九、強化政策協同,支持保險業高質量發展

    20.加強央地協同,完善工作機制。省、市各有關單位,省内金融監管總局各級派出機構要協同聯動,形成合力,統籌推進相關工作。各地級以上市政府要加強組織領導,牽頭加強多部門協調聯動,完善定期通報、信息共享和重大事項會商機制。省内金融監管總局各級派出機構要加強與地方政府部門溝通,及時總結經驗,共同探索更多符合廣東經濟社會需求的保險服務新模式、新路徑。

    21.完善政策體繫,加大支持力度。省、市各有關單位要加強政策研究與機制銜接,推動保險、産業、數據、财政、國資國企等政策形成合力,為保險業支持廣東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助力。要堅持問題導向、深入開展調研,及時掌握保險機構工作進展情況、意見建議和政策訴求,及時解決保險機構支持實體經濟發展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22.加強監管引領,規範市場秩序。省内金融監管總局各級派出機構要加強對保險機構的監督管理,堅決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持續推進反“内卷式”競争,嚴格規範市場行為。督促保險機構落實風險等級評估和适當性管理,強化個人信息保護,做好産品服務信息披露工作,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23.加強宣傳教育,優化發展環境。發揮政府公信力和保險機構服務網絡優勢,結合重點群體工作生活場景,開展通俗易懂、精準有效的宣傳推廣活動,提升保險産品知曉度和投保便利性。各相關部門要加大力度開展産業政策、金融保險知識等的宣傳解讀,提升社會公衆對保險的認識,引導運用市場機制分散化解生産生活中相關風險。指導保險機構及時總結推廣典型案例和經驗做法。積極營造有利于保險行業發展、功能作用發揮的良好環境和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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