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南市委批準,濟南市紀委監委對濟南市口岸和物流辦公室原黨組成員、副主任,平陰縣原縣委副書記、縣長潘建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觀點網訊:日前,經濟南市委批準,濟南市紀委監委對濟南市口岸和物流辦公室原黨組成員、副主任,平陰縣原縣委副書記、縣長潘建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潘建軍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棄守政治責任,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打折扣、搞變通,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背組織原則,隐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廉潔底線失守,既想當官又想發财,違規經商辦企業;侵害群衆利益,違規向私營企業主攤派費用;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幹預和插手建設工程項目承發包活動;以權謀私、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項目承攬、資金撥付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财物。
潘建軍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衆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濟南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濟南市委批準,決定給予潘建軍開除黨籍處分;由濟南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中共濟南市第十二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财物一並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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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校:楊曉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