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科委與中關村管委會聯合印發《科技型企業孵化器管理辦法》,要求市級孵化器須運營滿1年、在孵企業不少于30家,其中新增注冊企業占比不低于20%。
觀點網訊:近日,北京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正式印發《北京市科技型企業孵化器管理辦法》,對市級孵化器設定準入與績效標準,推動其向專業化、價值化、國際化升級。
辦法明确,申報主體須具備獨立法人資格且實際運營滿1年,聚焦高精尖及未來産業;須配備創業導師、早期投資功能及職業化團隊,並鼓勵聘用全職技術經理人建立孵化轉化追溯機制。績效方面,在孵企業不少于30家,上年度新增注冊企業占比不低于20%,科技型中小企業占比不低于40%,須首次培育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或獨角獸企業不少于5家,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復審率達75%,且30%以上在孵企業營收或研發投入同比增長超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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