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桂園表示,将持續專注于銷售業績的提升,積極盤活資産,通過提高經營效率、加強現金流管理,保證集團的業務穩定及可持續經營。而處理無法表示意見。
觀點網訊:12月31日,碧桂園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碧桂園”)發布公告,披露了針對獨立核數師無法表示意見所采取的行動的最新進展。
公告顯示,自2025年4月28日起直至本公告日期止期間,碧桂園已實施下列計劃及措施從而處理無法表示意見:
境外債重組方面,碧桂園一直積極推進建議重組,旨在通過向現有債權人提供強制性可轉換債券及新債務工具等選項将集團主要境外債務轉換為股權、延長債務期限或削減債務本金。這将在某程度上緩解集團未來數年的流動資金負擔,並使集團有更可持續的資本結構。
繼公司于2025年1月9日公布重組提案的關鍵條款及與七家知名銀行(均為集團長期貸款人)達成共識後,碧桂園在落實建議重組方面已取得重要里程碑:(i)誠如公司日期為2025年4月11日、2025年5月9日、2025年5月23日及2025年6月6日的公告所披露,已于2025年4月11日與專案小組(占集團所發行美元優先票據及港元可轉換債券的未償還本金額約30%的持有人)訂立重組支持協議,據此重組提案的主要條款已經協定;(ii)誠如公司日期為2025年8月18日的公告所披露,根據日期為2025年8月18日的重組支持協議修訂協議,其亦已經與協調委員會(占現有銀團貸款本金總額49%的貸款人)協定重組提案的主要條款;(iii)誠如公司日期為2025年11月6日的公告所披露,有關将現有港元可轉換債券的管轄法律變更為香港法律的特别決議案已在于2025年11月5日下午五時正(香港時間)進行的2023年可轉換債券同意征求會議及于2025年11月5日下午五時三十分(香港時間)進行的2026年可轉換債券同意征求會議上正式通過。同時,該計劃已分别于2025年11月5日下午六時正舉行的計劃會議(第一類)及2025年11月5日下午八時正舉行的計劃會議(第二類)上分别獲所需的法定大多數計劃債權人(第一類)及計劃債權人(第二類)批準;(iv)誠如公司日期為2025年12月5日的公告所披露,根據法院于2025年12月4日作出的命令,該計劃已獲法院認許。認許令的蓋章副本已于2025年12月5日提交香港公司注冊處處長登記。因此,該計劃的計劃生效日期已根據該計劃的條款于2025年12月5日發生;(v)誠如公司日期為2025年12月29日的公告所披露,碧桂園已指定2025年12月30日為重組生效日期;(vi)誠如公司日期為2025年12月31日的公告所披露,重組生效日期已于2025年12月30日落實。建議重組廣泛涉及取消現有債務及解除所有現有債務責任人,以換取于重組生效日期根據該計劃向計劃債權人發行計劃代價權益。計劃債權人有關現有債務的所有權利、所有權及權益須按該計劃所載的條款及條件遵守該計劃所載的各項安排及和解。
該等發展反映碧桂園在穩定财務狀況及處理境外負債方面的工作取得重大進展。建議重組的成功實施預期使集團能夠更專注于交付房屋、繼續其業務營運、維持其資産價值,並實施其認為最有潛力為所有持份者創造最大價值的業務及資産處置策略。
境内公司債券展期方面,碧桂園已積極就其境内公司債券采取各種債務管理措施,以解決暫時性流動資金壓力。于2025年9月至12月期間,碧桂園9筆境内公司債券的重組方案已獲相關債券持有人會議表決通過。9筆債券的本息償付安排将進行調整,為上述債券持有人提供包括購回選項、股票選項、一般債權選項等重組方案選項。
此外,碧桂園已按銷售計劃積極開展銷售活動,以回應市場變化並把握需求。其已結合當地市場以及各項目的實際情況,制定合理的銷售價格和供貨計劃,以實現其預算銷售額以及銷售回款。
2025年1月至2025年11月,碧桂園連同其合營企業和聯營公司累計實現歸屬本公司股東權益的合同銷售金額合計約人民币303.2億元,歸屬本公司股東權益的合同銷售建築面積合計約372萬平方米。
同時,碧桂園已積極響應國家和地方政府的各類扶持政策,通過各類收儲政策盤活資源,並在需要時考慮處置資産,以産生更多現金流入。除集團于2023年及2024年出售珠海萬達商業管理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及長鑫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權益外,碧桂園亦已出售其于藍箭航天空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權益,總代價為人民币1,305,056,976.08元。
碧桂園表示,将持續專注于銷售業績的提升,積極盤活資産,通過提高經營效率、加強現金流管理,保證集團的業務穩定及可持續經營。
清盤呈請方面,碧桂園宣布,根據高等法院于2025年12月30日作出的命令,呈請的聆訊進一步押後至2026年2月16日。鑒于重組生效日期落實及建議重組實施,本公司将與呈請記錄在案的各方協調,並着手申請撤銷呈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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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校:徐耀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