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央商場子公司泗陽雨潤涉訴,被索賠5292.66萬元違約金。
觀點網訊:12月30日,南京中央商場(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發布公告,披露其控股子公司泗陽雨潤中央購物廣場有限公司涉及的一起訴訟事項。
公告顯示,中央商場控股子公司泗陽雨潤中央購物廣場有限公司(簡稱“泗陽雨潤”)與泗陽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簡稱“泗陽規劃局”)因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糾紛一案,被泗陽規劃局提起訴訟,中央商場于2025年12月29日收到泗陽縣人民法院送達的訴訟材料,涉案金額5292.66萬元。
原告泗陽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人為王少波,而被告泗陽雨潤中央購物廣場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張宏明。雙方曾于2010年10月11日簽訂合同,約定竣工期限為2014年9月30日之前,違約金計算方式為每延期一日,按土地出讓總額千分之一支付。
原告泗陽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請求支付違約金5292.66萬元,並要求被告承擔2025年11月12日至實際竣工之日的後續違約金,以1303.93萬元為基數按日千分之一計算,同時要求被告承擔訴訟費和保全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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