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不含個體工商戶中的一般納稅人,下同)将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3%的征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稅;個人将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增值稅。
觀點網訊:12月30日,财政部、稅務總局發布《關于個人銷售住房增值稅政策的公告》。
公告顯示,個人(不含個體工商戶中的一般納稅人,下同)将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3%的征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稅;個人将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增值稅。
本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财稅〔2016〕36号)附件3《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第五條第一款同步停止執行。
2026年1月1日前,個人銷售住房涉及的增值稅尚未申報繳納的,符合本公告規定的可按本公告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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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校:徐耀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