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發展:華惠嘉悅匯廣場合同糾紛收到民事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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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9:04

  • 近日,倍特建安收到成都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人民法院對成都成飛建設有限公司關于《案款分配決定書》((2022)川0191執5409号)執行分配方案異議之訴的民事判決書((2025)川0191民初1874号)。

    觀點網訊:12月30日,成都高新發展股份有限公司(高新發展)發布公告,披露其全資子公司成都倍特建築安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倍特建安”)與成都嘉華美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嘉華美公司”)之間的《華惠嘉悅匯廣場ABC標段總承包施工合同》糾紛事項的最新進展。

    根據公告,因與成都嘉華美實業有限公司(簡稱“嘉華美公司”)《華惠嘉悅匯廣場ABC標段總承包施工合同》糾紛,高新發展全資子公司成都倍特建築安裝工程有限公司(簡稱“倍特建安”)向成都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申請,並根據仲裁結果向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在執行過程中,倍特建安與嘉華美公司達成執行和解並簽訂了《執行和解協議書》,並在後續收到成都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人民法院《執行裁定書》、《案款分配決定書》和執行案款482,915,405.47元。

    2025年1月,倍特建安收到關于成都成飛建設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不服前述《案款分配決定書》向成都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人民法院提起執行分配方案異議之訴的應訴通知書。

    近日,倍特建安收到成都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人民法院對成都成飛建設有限公司關于《案款分配決定書》((2022)川0191執5409号)執行分配方案異議之訴的民事判決書((2025)川0191民初1874号)。

    判決情況顯示,1、原告成都成飛建設有限公司在華惠嘉悅匯廣場施工範圍内對工程款50,149,800元享有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2、駁回原告成都成飛建設有限公司的其他訴訟請求。案件受理費355,499元,由原告成都成飛建設有限公司負擔62,950元,被告成都倍特建築安裝工程有限公司、中國建築西南勘察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四川富勝建築勞務有限公司、中國長城資産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共同負擔292,54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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