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藥監局12月25日發布《醫療器械出口銷售證明管理規定》,明确2026年5月1日起施行,簡化出口銷售證明辦理流程,支持醫療器械企業加速出海。
觀點網訊:12月25日,國家藥監局發布《醫療器械出口銷售證明管理規定》。《規定》将于2026年5月1日起施行。
《規定》是國家藥監局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深化藥品醫療器械監管改革促進醫藥産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大力支持醫療器械出口,優化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出具醫療器械出口銷售證明的服務性事項辦理的重要舉措。
《規定》的發布,将為我國醫療器械産品出口提供更大範圍的支持和更加便利的服務,助力我國醫療器械産品加快“出海”,更好走向世界,助力全球公衆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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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校:楊曉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