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對浙江人才與浙江公衆設立合營企業未依法申報行為從輕處罰,分别罰款80萬元和90萬元,繫2025年第4起違法經營者集中案。
觀點網訊:12月23日,市場監管總局依法對浙江省人才發展集團有限公司與浙江省公衆信息産業有限公司設立合營企業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案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據統計,這是今年市場監管總局依法公開查處的第4起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案件。調查顯示,浙江人才與浙江公衆設立合營企業的交易,構成未依法申報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經評估,該交易不具有排除、限制競争的效果。兩家公司存在主動報告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行為、在發現違法事實後積極整改等情節,依據有關規定,市場監管總局依法予以從輕處罰,並根據不同情節進一步下調罰款金額,分别對浙江人才和浙江公衆處以80萬元和90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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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校:楊曉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