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宅項目物業服務企業綜合評價管理辦法(試行)》将于2026年1月1日開始試行,根據評價結果,對參與北京市住宅物業項目管理的物業服務企業實施分類監管,建立激勵和懲戒制度。評價每半年開展一次,評價結果将通過住建部門的官方網站、京通小程序等渠道公布。
觀點網訊:12月21日,據央視,《北京市住宅項目物業服務企業綜合評價管理辦法(試行)》将于2026年1月1日開始試行,明年上半年評價周期結束後,将發布第一次試評價結果。
據了解,《辦法》提出,将通過多維度指標體繫對物業企業進行綜合評價。根據評價結果,對參與北京市住宅物業項目管理的物業服務企業實施分類監管,建立激勵和懲戒制度。評價每半年開展一次,評價結果将通過住建部門的官方網站、京通小程序等渠道公布。
北京市住建部門将依據考評結果,把北京市住宅項目物業服務企業從高到低分為四個等級,有側重地加強對服務質量欠佳企業的整改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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