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查,蘇甯易購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采購銷售業務不符合收入确認條件,導致收入等報表科目核算與列報不準确;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損益确認會計處理依據不充分、會計核算不審慎,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測試不及時。
觀點網訊:12月19日,蘇甯易購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ST易購)收到深交所監管函。
監管函顯示,經查,蘇甯易購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采購銷售業務不符合收入确認條件,導致收入等報表科目核算與列報不準确;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損益确認會計處理依據不充分、會計核算不審慎,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測試不及時。
ST易購的上述行為違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規則(2022年修訂)》第1.4條、第2.1.1條和《股票上市規則(2023年8月修訂)》第1.4條、第2.1.1條的規定。
ST易購董事長、總裁任峻未能恪盡職守、履行誠實勤勉義務,違反了《股票上市規則(2022年修訂)》第1.4條、第2.1.2條第一款、第4.3.1條和《股票上市規則(2023年8月修訂)》第1.4條、第2.1.2條第一款、第4.3.1條第一款的規定,對ST易購上述違規行為負有重要責任。
ST易購董事會秘書、時任财務總監黃巍未能恪盡職守、履行誠實勤勉義務,違反了《股票上市規則(2022年修訂)》第1.4條、第2.1.2條第一款、第4.3.1條、第4.4.2條第一項的規定,對ST易購上述違規行為負有重要責任。
ST易購财務總監周斌未能恪盡職守、履行誠實勤勉義務,違反了《股票上市規則(2023年8月修訂)》第1.4條、第2.1.2條第一款、第4.3.1條第一款的規定,對ST易購上述違規行為負有重要責任。
深交所表示,希望ST易購及全體董事、高級管理人員認真吸取教訓,並提醒ST易購及全體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嚴格遵守《證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規則》及相關規定,真實、準确、完整、及時、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杜絕此類事件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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