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住房公積金中心12月17日征求意見,拟将代際互助購房提取時限由一年放寬至三年,並明确購房地無房家庭商轉公貸款可享首套利率,新政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觀點網訊:12月18日,福州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發布《關于調整部分住房公積金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拟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5年。
意見稿提出三項核心調整:一是延續代際互助購房提取,産權人父母、子女可在三年内一次性申請提取公積金,總額不超過首付或合同總價;二是優化貸款套數認定,繳存家庭在購房所在縣(市)區無自住住房,申請商轉公貸款仍可執行首套公積金貸款利率;三是規範購房提取時限,産權人及配偶須自取得購房有效證明材料之日起三年内一次性申請,再交易住房未貸款者需持證滿6個月方可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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