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明确一般與簡易雙流程,余額不足可公共收益補充或業主續交,2025年前10月已用2.3億元。
觀點網訊:近期,杭州市住保房管局發布《杭州市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對資金交存、使用、續籌及監管全流程立法規範。12月17日上午,杭州市住保房管局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管理辦法》相關内容,並答記者問。
《管理辦法》共二十八條,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浙江省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杭州市物業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為制定依據,将維修資金管理實踐中行之有效的經驗做法上升到法規,全流程對維修資金的交存、使用、退還、監管進行了規範,進一步提高我市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工作法治化水平。
新規設“一般+簡易”雙程序:一般程序須三分之二業主參與表決並過半同意;簡易程序針對電梯故障、消防損壞等六種險情,經鎮街确認可免表決直修。余額不足時,可優先用公共收益補充,近三年52小區已補3556萬元;仍不足首期交存額30%的,業主須按面積比例續交。業主可通過“浙里辦”APP實時查詢分戶賬,管理機構每年公開收支。2025年1-10月全市已申請使用2.3億元,用于電梯、屋頂等共有部分維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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