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實業旗下公司在與高銀集團前主席潘蘇通及其名下高鉎投資的訴訟中勝訴,獲賠逾15億港元。
觀點網訊:近日,長江實業旗下公司在與高銀集團前主席潘蘇通及其名下高鉎投資的訴訟中勝訴,獲賠逾15億港元。
高銀集團前主席潘蘇通及其名下高鉎投資,2021年遭長江實業旗下公司入禀,指其将私人持有的港鐵何文田站一期項目轉售予鷹君集團,而根據協議,長實擁有該項目的優先購買權,潘蘇通及高鉎須就未有履行合約作出賠償。案件經審訊後,暫委法官陳浩琪日前頒下判辭,裁定長實一方勝訴;潘蘇通已被頒令破産,而高鉎需賠償逾15億港元。
法官表示,本案争議點在于被告方稱原告的代表馬勵志曾透過訊息及在會議中表示原告不參與何文田的項目,及不替高鉎支付港鐵10億港元,被告方認為原告是放棄《優先購買權契約》。
法官指原告方的代表于會議上确曾表示"你咪就搵第二個發展商去跟羅。好過我地嫁一定,好過我地同第二個做啦",但認為原告方是希望工商銀行先提供貸款,最終工行僅同意貸款上限60億港元,原告方感不滿意,法官認為該代表的言論只屬談判策略,僅作為籌碼,是要逼工行讓步。
法官認為原告如繼續參與項目,最終可獲收益約22.5億港元,經折讓後,認為原告現時的損害為15.74億港元,故裁定高鉎須賠償該筆款項及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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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校:楊曉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