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11 11:07
12月11日,安徽證監局網站發布關于對安徽潤京資産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觀點網訊:12月11日,安徽證監局網站發布關于對安徽潤京資産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經查,該公司未及時向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報送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2024年度财務報告。根據《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安徽證監局決定對該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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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校:楊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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