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人大常委會批準《大理白族自治州民宿管理和促進條例》,2026年1月1日起施行,首次以立法規範民宿開辦、經營、生态保護與文化傳承。
觀點網訊:12月1日,雲南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審查批準《大理白族自治州民宿管理和促進條例》,定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這是雲南首次以地方立法形式繫統規範民宿産業發展,旨在解決無證經營、虛假宣傳、衛生不達標等亂象,推動旅遊業從粗放擴張轉向精細化運營。
《條例》對民宿的開辦、經營、管理、發展作出全流程規定,明确位于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街區及傳統村落保護範圍内的民宿,建築層高、風貌須符合保護規劃,涉及文物的須遵守文物保護法規;民宿設計、裝修、景觀須體現地域特色並與周邊環境協調。大理州政府表示,将生态保護與文化傳承納入法治框架,可避免民宿過度開發對自然景觀和鄉土文化造成破壞,為旅遊業高質量發展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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